

农村危险房屋改造的问题一直都是农民朋友们比较关心的问题,我们国家从2011年开始也一直在这方面不断的投入大量的资金给予支持,直到今年为止,我国对每户新建农房的补助都到了2.8万元,维修的农房也补助到了1万元。
但是在相关政策的实施过程中我们发现,具体针对补贴对象的认定问题以及补助资金的使用问题等方面还存在一些小的漏洞与偏差。所以针对这一现象,从这个月开始以下这5种人将不能再领取关于危房的补贴了。
一、只有老人还留在农村,户口已经随儿女的户口一起迁为城镇户口的,且儿女不在农村生活。这种情况下,老人的房屋即使达到了危险房屋的级别,也不能领取国家的补贴。
二、除现在正处于危房状态的房屋外,另外还有别处已经修建好或正在修建的宅基地,这样的情况政府不予补贴。
三、家庭成员里有已经符合分户条件的成员,但是迟迟没有进行分户的申请,这样的情况下即使房屋处于危房的状态,村集体也不予批准改造补贴,因为这样的家庭可以重新申请新的宅基地建房。
四、房屋没有合法的证明。农民对房屋没有相应的房产证明的,无法证明房屋与居住人关系的,无法领取危房的补贴。
五、不属于国家贫困补贴范围的无法领取危房补贴。
以上这5种人和真正的贫困户比较来说,还是比较有能力对自己家的房屋进行修整的,所以大可不必向政府申请危房改造,国家的这些补贴资金还是留给真正贫困的农民使用吧!